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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職掌

組織架構
職安衛中心組織架構
 
組織編制
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中心主任
方天熹 主任
thfang@mail.ntou.edu.tw
分機 6343、1400
代理人:陳銘仁
1、綜理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業務
2、積極推動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職業安全組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職業安全組組長
陳銘仁 組長
chenia@mail.ntou.edu.tw
分機 1253
代理人:方天熹 主任
1、綜理職業安全組業務
2、積極推動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3、辦理教育部計畫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梁育聖
ysliang@mail.ntou.edu.tw
分機 1401
代理人:曾欣郁
1、統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文件管制)
2、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控制 (職業安全)
3、辦理法規查核與符合性評估
4、統整要求評估與目標管理追蹤
5、辦理職安衛內部稽核
6、統整量測與監督
7、辦理管理階層審查
8、辦理採購管理 (機械、設備及器具)
9、辦理變更管理 (職業安全)
10、辦理現場巡視 (職業安全、承攬作業)
11、辦理教育訓練 (職業安全、新進人員職前訓練)
12、辦理緊急應變、災害預防規劃及事故調查 (職業安全)
13、職安衛線上資訊系統
14、統計職業災害事件通報及月報、統計無職災工時(勞動部系統)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曾欣郁 行政專員
23hytseng@mail.ntou.edu.tw
分機 1405
代理人:梁育聖
1、辦理承攬管理
2、辦理自動檢查、現場巡視 (職業安全、承攬作業)
3、蒐集職安衛相關新聞資料
4、辦理民防團業務
5、辦理專案計畫
職業衛生組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職業衛生組組長
陳銘仁 組長
chenia@mail.ntou.edu.tw
分機 1253
代理人:方天熹 主任
1、綜理職業衛生組業務
2、積極推動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職業衛生管理師
周淑芬 技士
sfchou@mail.ntou.edu.tw
分機 1402
代理人:陳銘仁
1、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控制 (職業衛生)
2、辦理運作化學物質管理委員會
3、申報化學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優先管理化學品等運作資料
4、辦理作業環境監測
5、統整呼吸防護計畫
6、辦理採購管理 (化學品)
7、辦理變更管理 (職業衛生)
8、辦理自動檢查、現場巡視 (職業衛生)
9、辦理教育訓練 (職業衛生、實驗場所)
10、統整個人防護具管理
11、辦理緊急應變、災害預防規劃及事故調查 (職業衛生、實驗場所)
12、辦理實驗室災害回報 (教育部系統)
13、辦理輻射防護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張惠菁 行政專員
huigin23@mail.ntou.edu.tw
分機 1403
代理人:邵韻澄
  1. 統籌勞工健康服務計畫
  2. 統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管理計畫
  3. 統籌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4. 彙整年度健康檢查之總體評估分析報告
  5. 統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管理計畫
  6. 統籌職業醫師臨廠服務(雙月行程規劃)
  7. 年度特約醫院接洽及到校健康檢查安排
  8. 下列單位職工同仁健康管理
  • 行政單位
  • 工學院
  • 海運暨管理學院
  • 人文社會科學院
  • 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
  • 共同教育中心
  •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 海事發展與訓練中心
  • 海洋工程科技中心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邵韻澄 行政組員
SB1404@mail.ntou.edu.tw
分機 1404
代理人:張惠菁
  1. 籌辦各類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
  2. 統籌人因性危害預防管理計畫
  3. 統籌母性健康保護管理計畫
  4. 辦理職業醫師臨廠服務(單月行程規劃)
  5. 規劃辨理急救人員訓練
  6. 職業衛生組網頁維護
  7. 職業衛生組會議資料彙整
  8. 下列單位職工同仁健康管理
  • 生命科學院
  • 海洋科學與資源學院
  • 電機資訊學院
  • 海洋中心
專員 行政專員
wenlaing@mail.ntou.edu.tw
分機 1406
代理人:周淑芬
1、職安衛中心財產管理
2維護職安衛中心網頁
3、彙整各項資料(行政會議、校務會議、校安會報、資安等)
4辦理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例行會議
5、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6、職安衛中心行政庶務工作
7、機動協助中心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業務職掌
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本中心依法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及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職護)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三、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制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督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規劃、督導各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三)規劃、督導各單位實施自動檢查、作業檢點。
  (四)規劃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規劃勞工健康檢查、實施健康管理。
  (六)辦理職業災害調查及資料統計。
  (七)提供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
  (八)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與持續改善。
  (九)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校園其他相關安全維護與教職員工生健康管理由相關業務單位辦理之。
  本中心得依規定定期稽核本校各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之進行,稽核人員得由各單位指派相關人員組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