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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檢查說明

 
 
職前(報到前) 一般體格檢查
新進教職員工應自費認可醫療機構完成一般體格檢查,並繳交檢查報告至職安衛中心,至多追認自報到日近 3 個月之體格檢查報告。
近日完成體格檢查但尚未收到檢查報告者,於報到時出示體格檢查繳費收據,得於一週內補繳檢查報告。
在職(定期) 一般健康檢查
於本校納保(公保、軍保、勞保)之在職教職員工,定期實施健康檢查。
未滿 40 歲者,每 5 年檢查一次。
40 歲以上未滿 65 歲,每 3 年檢查一次。
65 歲以上,每年檢查一次。
設籍基隆市的教職員工可利用
基隆市社區闔家歡健康篩檢
職前(變更作業前) 特殊體格檢查
新進教職員工之工作內容包含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於作業前應另外實施特殊體格檢查。(詳洽職安衛中心)
在職(每年) 特殊健康檢查
在職教職員工之工作內容包含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另每年實施特殊健康檢查。(詳洽職安衛中心)


 新進教職員工若未完成體格檢查將無法完成報到流程,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經勞動部查獲可處以新臺幣3,000元罰鍰。

 檢查項目